昌宁原县委书记杀情人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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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4:47 北京晨报 | |||||||||
同时被判赔偿死者家属26万杨国瞿当庭未表示要上诉 新华社电(记者秦晴王研)记者18日从云南省保山市委宣传部证实:因杀害情人而被捕入狱的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原县委书记杨国瞿,17日一审被判处死刑。 据保山市委宣传部介绍,杨国瞿与一名女子有不正当关系,6月14日晚双方发生争
7月17日下午,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杨国瞿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并被判罚赔偿死者家属26万余元。杨国瞿当庭未表示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