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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读快报新闻超市 读着读着挖出一起盗版光碟贩卖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5:58 都市快报

  江干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从都市快报一则新闻报道中发现犯罪线索,顺藤摸瓜,查处了一起盗版光碟大案。昨天,涉案的盗版光碟商贩,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

  案子的线索,是检察官在都市快报的一次新闻报道中发现的。

  33岁的金姓商贩是台州人。去年7月至9月,金先后三次花3万多元,从义乌购买盗版光
碟到杭州贩卖。卖出的价格,碟片每张赚0.1元,磁带每盒赚0.15至0.2元。为做生意方便,金还在江干艮山西路附近租了两间房子,作为仓库存放盗版碟片。

  去年9月2日,金的仓库被杭州市文化局工作人员查获,当场缴获VCD碟片和磁带等共计57610张(盒)。其中《擦枪走火》、《非常时刻》等VCD38415张,《念亲恩》《戏说泡妞》等盒带19195盒。经鉴定,57610张(盒)碟片磁带都为非法音像制品。金被处以行政处罚。

  去年11月26日都市快报第9版《新闻超市》栏目,刊登了这起查处盗版光碟的事。

  见报当天,江干检察院的检察官就读到这则新闻。

  按《刑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贩卖500张(盒)盗版碟以上,可构成非法经营罪。

  检察官怀疑金可能涉嫌犯罪,当即与杭州市文化局等部门取得联系,最后核实确定。

  5万多张的盗版光碟数额,已达构罪标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金案随后被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此时,金已搬离原址,去向不明,嫌犯一时未被抓获。

  金在被文化局查处后,仍不思悔改。今年3月,他在江干天台山路再次租房,又干起老本行。4月19日,金被江干区工商分局查获,随即被移送公安机关。这次缴获的VCD碟片,除已卖掉的,还剩下12780张。

  检察官昨天说,如果金涉案的经营数字被认定,因其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按规定,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记者吕明合通讯员籍婉平陈慧芳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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