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到我这扫地 签保密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5:59 都市快报

  据南京日报在某科技公司做清洁工的孙大妈近日向南京市总工会法工部反映,单位要求她签一份保密协议,在离开公司后的3年内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单位工作。“我一个打扫卫生的,干嘛要签这玩意?”

  孙大妈上班第二天,人事部经理就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她很开心,觉得这家单位很正规。但除了合同,孙大妈还得签一份保密协议,上面写着:“员工辞职后的3年内不得进
入与本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单位工作,否则一次性付违约金5到10万元。”

  孙大妈说,她一个打扫卫生的,又接触不到公司的商业秘密,为什么要签这样的合同?人事部经理告诉她,这是公司的规定,每位员工都得签,不签就不能在公司工作。

  对此,孙大妈所在公司的负责人赵先生解释说,能否保护好商业秘密,决定着高新技术企业的存亡。去年初,该公司一个产品的设计程序被一名辞职的销售人员带到竞争对手那里,给公司造成几千万元的损失,官司到现在还没了结。

  (都市快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