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处罚出租车业“害群之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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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7:2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7月18日讯上个周末,在青岛市区道路上连续发生几起强行无理拦截出租车,殴打出租车司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案件,岛城警方迅速查获违法人员,分别对他们予以治安处罚。 据青岛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7月16日,交运集团一运温馨出租车公司的梁某和金马旅游出租车公司的姜某分别在青岛市北区敦化路与汉口路交界处和福山后二小区内强行无
青岛市近期发生的扰乱出租车行业秩序的几起案件被认为与经营权有关,青岛市1996年出台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公开拍卖制度,《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期限为十年,经营权使用期满,经营权证由青岛市运输管理机关收回。”青岛市的出租车自2006年6月30日将陆续到达许可期限,到期后经营权如何改革,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调研,还未做出任何决策。 为了稳定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思想状态,青岛市运输管理局日前通过媒体公开表态,根据国办发[2004]81号文件精神,青岛市出租车的经营权不会再拍卖,要逐步推广采用以服务质量招投标为主要竞标条件的经营权招投标方式。新一轮的改革会保障现有守法经营从业人员的职业稳定,会千方百计降低新一轮的成本投入,车辆更新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办理。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要有利于提高出租车行业管理水平和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要兼顾从业车主和驾驶员、企业、乘客等各方利益,特别要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政府不会与民争利。青岛市副市长胡绍军7月13日在青岛市长公开电话接听热线时,也代表青岛市政府郑重承诺:政府无论作出何种决策,都不会因改革的本身影响守法经营者的职业稳定,都不会因改革本身导致守法经营者的实际收入下降,政府既积极推进又稳妥慎重,要淡化经营权,抑制炒作。 青岛市运输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岛城出租车行业改革将在公开、公正、公平、民主决策和透明的过程中依法进行,政府将通过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等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包括车主和从业人员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最终通过立法程序对相关政策加以确定实施,不会在社会公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作出什么决定。 (本报通讯员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