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曝光台:重庆巴南区借款80万元"追星"至今负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8:27 中国广播网

  重庆市巴南区为了举办建区十周年庆典的商业性演出,安排政府职能部门--巴南区文化体育局向民营企业借款80万元。因为执意要求宋祖英、刘若英等明星在演唱会中出场,巴南区文体局与承办演唱会的演出公司闹起纠纷,并终止了合作关系。在更换另一家演艺公司进行合作后,巴南区仍然未能如愿请到他们想见的明星。文体局至今负债在身。

  明星演唱会好事多磨

  为庆祝重庆市巴南区建区十周年,根据区委和区政府的要求,巴南区文体局于2004年10月开始与重庆海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韵公司)接触,商谈邀请著名专业演员、举办一场有一定水平的演唱会的事宜,并于2004年10月28日与海韵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中明确以招商运作的形式,定于2004年12月10日举行建区十周年演唱会,演唱会利润由海韵公司得七成,巴南区文体局得三成。合同签订后,海韵公司立即组织召开了晚会招商工作会,邀请了163家企事业单位,并积极跟踪落实;设计了晚会舞台效果图,拟订了晚会宣传计划,同时还与主要演员联系确定档期。据海韵公司负责人介绍,在筹备演出和组织演员的过程中,他们已经花费百万元以上。

  但是,这台晚会并未如期举行。据重庆市文化局市场处称,由于重庆市公共场所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多次发生险情,举办这类活动存在十分严重的安全隐患。鉴于这一特殊情况,从2004年11月17日起,暂停受理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举办的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申请。因而,双方约定的巴南区庆祝建区十周年大型文艺演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

  2004年12月底,重庆市有关部门同意巴南区建区十周年庆祝演出活动。巴南区文体局和海韵公司在原约定事项的基础上,口头达成协议将演出时间延期至2005年1月28日,后来又改为2月25日。但实际上,由于时间的变更和春节临近的特殊因素,随后海韵公司对宋祖英等主要演员的档期越来越难以确定,当他们向巴南区提出变通方案时,遭到了拒绝。巴南区文体局在2005年1月24日提出的一份方案中提出:海韵公司必须出具宋祖英、刘若英等演员到场参加演出的正式协议,双方的合作才能继续进行下去。

  在与海韵公司的合作陷入僵局之后,巴南区和四川战旗演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战旗公司)开始合作,签订合同,重新组织,于2月25日举办了一台演唱会,可这场演唱会仍然没有宋祖英出场。

  借款是如何形成的

  为举办原定于2004年12月10日的明星演唱会,巴南区文体局向位于一家民营企业--重庆宗申职业技术学校借款80万元,作为文艺演出的启动资金,垫支给海韵公司。文体局和宗申技校在协议中明确:在演出前三天一次性还清80万元,还款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2月20日。若逾期未还,巴南区文体局每天按照贷款总额的3‰向宗申技校交纳滞纳金。

  记者在这份借款协议上见到,巴南区委副书记夏泽良签署了意见:请宗申职业技术学校蒋校长予以大力支持。同时,区文体局按合同所约定时间,保证归还。记者问宗申技校校长蒋世建这是怎么回事。蒋世建回答说:我和巴南区文体局没有任何关系。给他们借钱完全是给夏书记一个面子!

  蒋世建说:演出没有按期举行,但还款时间12月20日到了以后,我曾多次给夏书记和文体局毛局长打电话催款。终于在2005年2月16日,文体局归还我40万元。2月22日,又还了20万元。五一节前,夏书记告诉我,他们从巴南区广播电视局又借了20万元。5月10日,最后的20万元也归还到账了。

  巴南区文体局的还款是从哪里来的呢?记者看到,在巴南区体育中心和四川战旗公司的合同中有这样的表述:因本次演出活动,巴南区已委托另一公司(注:即海韵公司)进行运作,已产生相关费用40万元,现战旗公司自愿补偿巴南区体育中心40万元。文体局局长毛晋渝说,这40万元已经用来归还宗申技校的债务了。他还说,文体局向其下属的事业单位李家沱文化中心借到20万元,用于偿还宗申技校的债务。另外,对于文体局向区广电局借的20万元,毛晋渝表示属实。

  蒋世建告诉记者,借款的本金虽然已经还清,但按照借款协议,还款逾期一天将产生3‰的滞纳金,到目前为止,滞纳金已经产生19万多元。对于这笔钱,蒋世建表示一定要追讨。他说:文体局局长毛晋渝答应过要给我交滞纳金,我还要继续找他们要!

  这样,巴南区文体局因与海韵公司合作举办明星演唱会未成,至今仍欠李家沱文化中心和广电局债务40万元,并欠宗申技校19万元多的滞纳金。

  合作终止缘于明星未到位

  一场明星演唱会却前后出现两家承办公司。毛晋渝局长说,与海韵公司终止合作,主要基于两点原因:一是海韵公司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记者问毛晋渝具体指哪项承诺,他回答说:主要是指演员宋祖英等人出场演唱。二是海韵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演出手续,这主要是指定于2月25日的演出。

  实际上,由于演出时间的数度变更,最终确定的2月25日演出时间又正值春节前后,海韵公司承认,无法与宋祖英等人确定演出时间,因而也无法出具签好的演出合同。而巴南区文体局2005年1月18日向海韵公司提出,1月20日前必须拿出与宋祖英等主要演员签订的演出正式合同,否则就终止与海韵公司的合作。在这种情况下,海韵公司不得不停止申办演出手续。合作半途而废,巴南区原先设想的借款--演出--收益--还债的经济链条断裂,欠宗申技校的债务就只能靠东挪西借以及和战旗公司新的合作来偿还,可因此却形成新的债务。

  海韵公司负责人胡曦说:1月24日,我们到巴南区商谈晚会事宜,巴南区文体局要求我们签订一个补充协议,确保宋祖英等明星必须参加演出。我们不同意签订,文体局就不让我们走!直到第二天凌晨3点。文体局局长毛晋渝对此解释说:不存在这回事,我们是谈工作谈到凌晨3点的。

  记者采访巴南区文体局领导时,他们一再说明,整个演出是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来进行的。可就是这样一场所谓的市场化演出,区领导却亲自出面协调资金,政府职能部门却主动签约借款。在看到与海韵公司合作难以请到明星后,巴南区又安排文体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巴南区体育中心与四川战旗公司签订演出合同。在合同中,巴南区体育中心和战旗公司明确约定了宋祖英必须到场的条件,但直至2月25日战旗公司承办的明星演唱会举办之时,他们也未能请到宋祖英。

  在采访中,巴南区文体局认识到,根据上级精神,动用财政资金去举办商业性演出是不行的。他们说,借款与动用财政资金性质不同,应该是可以允许的。区委副书记夏泽良说,为了搞好庆典演出,他们积极帮助合作伙伴去借款,也是出于一番好意。为了防范政治风险,巴南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还于2月23日出台文件,严禁下属各单位和部门用公款购买演唱会的门票。但一些干部群众认为,借款追星与中央严禁的公款追星现象如出一辙,其社会影响的恶劣程度,甚至超过公款追星。巴南区建区十周年的庆典活动与明星宋祖英到场没有丝毫关系,这种不顾实际需要,片面强调明星效应的做法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形成强烈反差。

  记者了解到,五一节前夕,重庆另一个区也举办了十周年庆典活动,他们组织本区的文艺工作者自编自导自演了一台文艺晚会,节约资金上百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责编:段君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