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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北大博士获刑三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8:35 南京晨报

  刘志刚没有哭,只是不再坚持“我没有罪”,未来三年半,31岁的他将在牢狱中度过。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北大假博士”诈骗高校案二审有果,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刘志刚的上诉,维持原判。

  刘志刚,河南许昌人。去年11月14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高级人才招聘会上,刘对郑州航院招聘人员称自己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博士”。刘在简历上写道:1994年考入北
京大学,1998年考取北大经济学硕博连读;读研期间,曾先后在中国证监会基金部任助理研究员、信息产业部电信规划院任电信规划咨询师、北大经济学院任教员等职,主持过21项重大科研项目。

  去年12月,刘被航院以“高级人才”引进,前后给刘4万元安家费,工资津贴6000元,120平米住房一套。但此后,航院派人亲去北大调查,发现刘的姓名、学历全部虚假,连身份证也系伪造。2月2日,刘被抓获。

  经二七区法院查明,刘志刚农民身份,高中毕业,假身份证是他花钱从马路边办假证处买来。庭审时,刘对此毫不避讳,在承认上述事实的同时,极力坚持“我没有罪”,“虽然不是北大博士,但我旁听过博士课,知识水平已达博士水平。”至于为啥冒充博士,刘承认“为了进好单位,有好平台”。

  5月19日,二七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志刚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罚金4000元,这也是我省首例因制造虚假简历行骗而被判刑的案件。当庭宣判后,刘不服,提起上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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