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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犯伪造天价票证被判4至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8:36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张力)伪造银行定期存单4张、进账单2张,票面金额竟高达1.35亿元。昨日,建国以来,重庆涉案金额最大的伪造金融票证案一审宣判,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金雄、肖建新、陈炳全3名被告人犯有伪造金融票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至8年。

  两骗子策划重庆天字号骗案

  2004年4月,海南澄迈县无业人员王金雄(初中文化程度)与湖南湘潭县农民肖建新(初中文化程度),共谋利用伪造银行定期存单并谎称存单可异地质押贷款的方式,诈骗他人预付定金。肖负责找人伪造假存单,王负责联系需用定期存单贷款的融资人。为扩大猎获目标,王金雄请来朋友赵张凯(另案处理)作为“中间人”,帮忙联系需要资金的人。

  同年6月,赵张凯联系到需融资9000万的南充人陈炳全。赵随即陪同陈前往海南省海口市会见王金雄和肖建新。见面时,王金雄让肖冒充中国银行海南分行“陈主任”与陈炳全洽谈。按“陈主任”要求,陈炳全花10元钱到中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开立了个人账户。

  次日,肖建新便找人根据陈炳全的活期存折的户名和账号,伪造了金额同为4500万元的中行海南省分行定期存单2张,随后又伪造了相对应的银行进账单2张。“陈主任”向陈炳全提出,存单经银行查询核保贷到款后,要收取存单面额的7%%作为好处费。不久,陈炳全在重庆顺利收到了上述票证的彩色复印件。

  受害者转嫁损失成罪犯

  两张数额巨大的银行存单轻易到手,精明的陈炳全感觉“太容易了”,不由对其真实性产生了怀疑。陈立即委托朋友在银行内部查询,结果发现该存单账上只有10元钱。见存单系虚假的,陈炳全一气之下将该复印件撕了个粉碎。

  尽管及时发现了其中的“猫腻”,但陈炳全首先想到的却不是报案。由于前期在长春融资时曾损失差旅费、招待费2万多元,陈炳全决定转嫁损失,利用假存单诈骗其他人。

  同年6月中旬,陈炳全对重庆某实业公司经理胡某谎称可帮其融资,从中行海南省分行开出存单,然后拿到重庆的银行质押贷款。双方签订协议后,陈炳全为胡某提供两张总额共计4500万元大额存单,胡支付保证金3.5万元。

  3骗子被判有期徒刑

  6月底,王金雄将2张伪造的中行海南省分行的定期存单(分别为2200万元和2300万元)送到胡某手中。10余天后,胡某公司的一名副总持面额为2200万元的存单到中行重庆大渡口区支行查询,因存单系伪造被银行当场挡获。

  受骗后,胡某多次给陈炳全打电话,要求退回3.5万元保证金,陈退还了其中的1.7万元。当陈炳全意图向胡某取回假存单和协议时,被公安机关捉获归案。随后,潜逃外地的王金雄、肖建新先后落入法网。今年5月,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分别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和诈骗罪,将王金雄、肖建新和陈炳全提起公诉。

  昨日,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金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万元,未退赃款8000元予以继续追缴;判处肖建新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万元;判处陈炳全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未退赃款1.8万元予以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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