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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发放工资须农民工签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8:36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林克勇 实习生 余杨)从下月起,凡江北区内的建筑施工单位每月发放工资时,必须在“工资保证卡”上登记,并由农民工签字确认。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昨日表示,劳动监察部门将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有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责令其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将按农民工月工资总额的25%%对单位加收罚金。

  江北区作出规定,凡在该区内施工建设的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必须按照谁用人谁负责
的原则,由建筑施工用人单位在招用农民工的三日内发给每位农民工一张“工资保证卡”。

  “工资保证卡”将作为农民能否按月领取工资的依据,同时,它也是劳动部门督促建筑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凭证。每月发放工资时,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保证卡”上登记发放金额,再由农民工签字确认。

  从8月1日起,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部门将对此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目前,江北区所辖的20多家建筑单位已为农民工办理了“工资保证卡”。据悉,江北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进展顺利,目前,已有18家建筑单位成为江北区首批试点单位,已收取4家单位的工资保障金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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