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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农民工按月领取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8:4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岳艳)从7月13日开始,在宜昌市建筑行业打工的农民工将告别以往工程结束之后再结账的老办法,可以按月领取工资。至此,酝酿已久的湖北宜昌农民工按月领薪制度正式“出炉”。

  由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建委联合发布的《宜昌市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从7月13日起正式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建筑行业总承包单位、劳务公司均应
在指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将工程预付款的10%存入专用账户,并书面承诺该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它用。施工单位及时对劳务企业上报的当月工资总额进行审验,并将其人工工资按月存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按企业提供的工资支付名册划入个人账户。月发放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农民工按用工时间长短分为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在办理个人工资账户时有困难的,可直接支付工资,但发放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数的15%。

  据市建委建筑市场管理站负责人介绍,工资发放时间一般情况下应在每月8日~10日,双方约定的其它时间也可以,但每月通过银行发放的工资只有一次。他提醒农民工注意,每月发放工资前,将对工人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消耗等进行考核验收,然后形成工资,用于扣罚的效益工资部分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30%。

  对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将工人工资拨付到专用账户的,施工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或月支付工资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未在季末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行为,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建设行政部门举报。

  据不完全统计,宜昌市目前共有300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常年有施工任务的100多家,使用的农民工约有2万~3万人,每年工资费用在1亿~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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