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开评教育收费示范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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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9:09 每日新报 | |||||||||
不乱发奖金补贴不组织公费旅游贾林娜 新报讯【记者贾林娜】今年9月起,市教委等部门将联合在全市各区县及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不包括私立学校)范围内评审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和学校。根据评审条件,评选出的示范区县或学校不能出现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未落实到位、教职员工的工资不按时足额发放或出现乱发奖金、补贴,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
按照此次的评选要求,创建示范区县的标准包括: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教职员工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未出现违反市教委制定的限分数、限人数的比例和限钱数标准;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行为;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未出现乱发奖金、补贴、实物或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未发生强制性收费和教育部门、学校教师从中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行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在中小学教材、教辅的编写、出版、发行等环节未出现违规收费行为;无教材和教辅的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中小学校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一切形式的教辅教材。 示范学校必须要做到: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强制性收费和教育部门、学校教师从中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行为;教材、教辅的编写、出版、发行等环节无违规收费;无教材和教辅的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教学用书的现象;中小学校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一切形式的教辅教材。 此项活动今后将每年进行一次,并逐步扩大到高校和中职学校,对连续三年达到示范标准的区县和学校予以授牌。此后,还将每年复查一次,出现违反示范标准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予以摘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