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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我上了银行“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9:09 每日新报

  所欠贷款自己已交给商家再次贷款因不良记录遭拒崔楠

  新报讯 【记者崔楠】明明在一年前已经将所欠贷款交给办理分期付款购物业务的商家,而自己还是上了银行“拖欠贷款的黑名单”。

  昨天上午,读者张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她在2002年以分期付款形式在天津市荣众
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空调机,并与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分行南开支行签订了24个月的分期付款协议,每个月需要还款95元。签订协议后的第一年里,张女士每次都按时将所欠贷款存入中国农业银行的存折。2003年6月左右,张女士发现自己贷款的存折丢失,便立即到荣众公司咨询,得知可以将余下的贷款交到荣众公司,由荣众公司交给银行。此后的一年中,张女士每次都将余款交给荣众公司,直到2004年4月,已经将贷款全部还清。本以为万事大吉的张女士没想到,日前到成都发展的她,准备办理购房贷款时,却被当地银行以有不良还款历史为由,拒绝贷款请求。

  昨天下午,翻看张女士从中国农业银行打印的超期清单,上面显示张女士从 2003年 7月 20日至 2004年 6月20日,整整12期都没有还款记录。清单上还显示,张女士的不良贷款五级分类一栏标注为“可疑”。

  同时,张女士还提供了部分荣众公司在收取还款时开具的收据。从收据上可以看出,张女士曾经在 2003年 8月、 11月和2004年3月几次向荣众公司交过钱。每次交钱的金额也都是 95元的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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