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盐津县出台煤炭产业发展奖励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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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9:17 云网 | |||||||||
“对今年税费上缴超过150万元的矿井,且无安全事故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税费上缴100万元至150万元之间的矿井,给予2万元的奖励。”这是云南昭通盐津县近日出台的关于煤炭产业发展奖励办法的规定之一。 盐津县煤炭资源丰富,煤质好,开发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广阔,交通运输便捷,是一项极具开发潜力的产业。今年1至5月,盐津县原煤产量已达51多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47
为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该县要求各煤矿必须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并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监控系统安装能正常使用后,记录资料齐全,给予安装的矿井奖励1万元奖;对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的乡(镇)给予奖金2万元;对无非法小煤窑的乡(镇)奖励1万元。(浦琼尤)责任编辑:唐唐(云南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