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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民办、公办学校学生的学籍将可互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9:22 云网

  昆明市教育局、昆明市教育改革办公室近日联合出台的教育综合改革配套方案规定:今后,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享有平等的地位,学生成绩、学籍可互认。

  昆明民办教育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其中民办高中的发展尤为迅速,潜力巨大。近年来,随着外来务工人员大规模涌入昆明,民办中小学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但是,昆明市民办学校还存在总体规模小、效益差,管理不规范,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竞争能力相
对偏弱等问题,为了全方位给予民办教育良好的发展空间,昆明陆续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这次出台的方案更是为民办学校扫清发展障碍,将与公办学校平起平坐。

  据悉,在税收方面,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的优惠政策。另外,民办学校还拥有同等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任职资格和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民办学校学生的学籍纳入统一管理范畴,实行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同类别、相同层次、相同年级、相同专业、相同课程学生的成绩互认、学籍互认。(浦琼尤)责任编辑:唐唐(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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