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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缘何遭遇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9:24 南方日报

  南方时评

  潮白

  本月16日,省建设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做好高温酷暑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通知还具体指出:本地天气预报气温达
35℃以上时,除紧急抢险、抢修施工外,白天中午时段应暂停户外施工作业。

  仿佛是为了检验这个“通知”的行政效力,第二天,广州市区的最高气温达到了37.4℃,为今年入夏以来最热的一天。然而很遗憾,记者在广州市的一些工地现场看到,仍然有工人在顶着烈日工作。工人们说,虽然也有午休,不过下午一两点钟又开工了。在工地方面看来,他们没办法执行这个通知。比如说“中午时段”几个字就语意含糊,指的是从几点到几点呢?没有说清楚嘛。把这种辩解说成胡搅蛮缠,可能言重了些,权且当作他们打擦边球的托词吧。

  我想,这个紧急通知还称不上是政令法规,只是针对近日我省持续高温天气的临时举措,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户外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那么,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防止施工人员高温中暑等事件的发生,就应当引起主管单位的高度重视,抠那么细的字眼干什么呢?常识谁都知道:犹如一天之中气温最低的时段发生在黎明而不是午夜,一天之中气温最高的时段不是发生在正午而是在午后时分;而午后一两点钟施工作业正背离了紧急通知的本意。我相信,在法律法规日益健全、劳动者对劳动保护要求日益提高的情况下,终有一天,会有关于高温天气作业的实施细则出台,但在还没有出台之前,建设施工单位难道就可以装疯卖傻吗?

  紧急通知遭遇尴尬,想一想并不意外,这不是头一回,也不可能是最后一回。谁能数得出,我们已有多少通知、规定在问世之日即沦为摆设之时?这个紧急通知规定得不够具体,确是其先天不足的一面,今后再发类似的通知应该考虑到这一点,尤其是不要高估了执行者的素质。不过,就耳闻目睹的客观现实看,是不是规定得细了,就能解决涉及的问题呢?也不见得。比如说,把各地反腐败的措施汇集到一起,那是蔚为壮观的,不厌其详的程度到了生活中每一想得到的细节。早几年不少地方都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包二奶”的条款,可是现在发现领导干部腐败的,60%以上仍然跟“包二奶”有关系;在被查处的贪官中,95%都有情妇。于是,新近又有几个地方要求干部要将婚姻变化情况向组织报告,旨在从中发现苗头,一旦婚姻变化是干部个人包什么引起的,“组织上将视情况干预”。这样的规定够细了吧,但纵览关于此事的评论,莫不以之为“银样蜡枪头”。

  所以,类似通知、规定遭遇执行尴尬的事情,不是内容有没有可操作性的问题,除了那些不该发硬要发的之外,实在是国人纪律意识甚差的问题。本报今日报道,《深圳市高温劳动保护暂行办法》已经召开了论证会,有望明年通过立法成为深圳第一部专门针对高温作业劳动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但愿这部即将问世的地方法规,对全省的该项法规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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