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猫”岂能让污染“老鼠”来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9:25 南方日报 | |||||||||
声音 张魁兴 有记者近日在一些地方采访时发现一个怪现象:污染企业“扎堆”的地方,环保部门衣食无忧;而在污染企业被大量关停的地方,环保人员却连工资都拿不到。其原因在于,这些
看到这个消息,笔者感到不可思议:污染越重,环保部门越富;环境越好,环保部门越穷——如此情形之下,环保部门还有心思治污吗? 报道中有环保人员说,如果把排污企业比作“老鼠”,环保执法人员应该是“猫”;可现在的状况是“猫鼠同吃一锅粥”,甚至是“老鼠”养“猫”。这事实在严重。如果环保“猫”要靠污染“老鼠”来养,那么环保执法部门在某种程度上就势必要给污染企业“一线生机”,否则环保部门就无法生存。如此环保工作思路,我们能指望天蓝水清吗? 现在,环保这个词越来越走“俏”了,因为一些地方环境越来越恶化,已经影响到了人们的生存,严重的甚至已经不适宜人的居住。一些地方认识到污染的危害性,纷纷提出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各级环保部门也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关停了一些污染大户。 然而,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属财政“黑户”的问题却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果解决不了环保部门的经费问题,依然让环保部门自收自支,逼着“猫鼠同吃一锅粥”,那么,环境污染问题就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环保部门要生存,势必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势必会“治污事小,收费事大”,从而导致企业、环保部门的“双赢”,导致生态环境、群众健康及地方长远发展的“多亏”。 环境保护问题,往小里说是天蓝水清的问题,往大里说则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涉及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 毫无疑问,环境保护应该属政府分内的公益大事,环保部门应该是行政执法部门。但是,现在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要么是财政预算“黑户”,要么是财政拨款严重不足,为了搞钱,只好打排污费的主意。虽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然而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并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而是变成了“收钱养人、养人收钱”的“收钱局”。 猫是抓老鼠的,“猫鼠同吃一锅粥”绝对不正常。笔者以为,首先必须切断环保部门与污染企业的利益联系,让环保执法人员真正尽职尽责。其次要精简环保机构,告别人浮于事,不要让环保部门成为“超生局”。第三要将环保部门纳入财政预算体系,实行“收支两条线”,防止把污染企业变成“唐僧肉”。 环保部门不能“靠山吃山”,环保“猫”没有让污染“老鼠”来养的道理。为了我们共同的生存环境,为了我们共同的未来,我们应当养好环保部门这只大“猫”。 摘自《工人日报》2005.7.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