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责任人被判刑 并处罚金2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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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09:50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 昨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造成郑州陈砦冷库“5·5”特大货架倒塌事故的5名主要责任人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周友凯、陈月新二人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各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杨国忠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马利江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刘永贵犯重大
2004年5月5日,位于郑州市北郊陈砦村的郑州陈砦冷藏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的30号冷库房内发生货架倒塌事故,正在库房进行蒜薹分捡的34名民工被压在蒜薹和货架下,其中15人死亡。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