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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广东大部社区公示价费 公示形式将灵活多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0: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婧) 明年6月前,广东大部分社区将基本做到价费公示,水、电、煤气、电信、有线电视、居委会代收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社区居民都将一目了然。昨日,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广东省物价局已印发了广东省开展价费公示进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以“城市社区”为单位进行社区价费公示,还将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列入社区价费公示范畴,并聘用价格服务监督联络员建立社区价格监管服务网络。

  公示内容主要是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如水、电、管道燃气、停车、电信、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社区居委会代收费项目等,具体公示项目将由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自行确定。而公示时必须公示具体价格或收费项目、计算单位、价格水平或收费标准、定价形式、定价或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取对象、价格举报电话等。物价部门将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并标示“××市(或县、区)物价局监制”字样。

  公示形式可以灵活多样

  省物价局表示,公示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公示牌(栏)等,可以采用电子屏幕或电子触摸设备等进行公示,且应该设置在醒目、方便群众阅读的地方,必须动态管理。各地物价部门还将定期开展社区价格巡查工作,或定期开展咨询日活动,检查社区价费公示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的价格咨询,受理社区居民价格举报投诉。

  除了公示以外,还将建立街道办(镇政府)、社区价格服务和监管网络,作为价费公示进社区工作的支点,其中,将聘请有关人员担任街道、社区价格服务监督联络员,协助物价部门开展社区价费公示、价格监督、价格服务等工作。同时,还将建立社区价格义务监督员制度,根据社区居委会推荐,聘请若干名办事公道、素质较高并乐于为社区居民服务的居民作为社区价格义务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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