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避险伤人被判全部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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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0:19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红研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红研】公交车司机因躲避前方车辆,采取了紧急制动措施。结果公交车虽未撞上前方车辆,却造成乘客杜某肾挫伤、骶骨脱位。司机虽是紧急避险,但本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近日经审理后,还是判令巴士公司赔偿乘客各项损失两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和被告系公交运输合同关系,原告乘坐被告所有的车辆,被告有义务保证乘客的安全。被告车辆在运行中因避险采取紧急制动,造成原告在车内摔伤,对此被告应承担全部责任。原告花费的医疗费、交通费,以及误工费、陪伴误工费、营养费,均系合理的赔偿范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由被告进行赔偿。目前原告尚未彻底治愈,仍在康复期,被告应一次性酌情给付原告今后治疗费为宜。考虑摔伤给原告造成的巨大身体痛苦及精神上带来的伤害,被告应酌情给付原告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赔偿金,以抚慰原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