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池内发生小摩擦大打出手致人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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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0:27 金羊网-新快报 | |||||||||
去年10月发生在太和的一宗命案昨开审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陈小萍)舞池内发生碰撞,遂起争执,潘校金等人一气之下纠结同伙殴打被害人黄某致死。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黄某的家属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54万余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10月18日凌晨1时许,潘校金、何志清、黄建强、彭国良、彭伟红伙同“大只广”(另案处理)等人在白云区太和镇太和娱乐城内跳舞时,与被害人黄某的朋友张某发生碰撞,随即双方争吵直至推打起来。 被娱乐城的保安制止之后,潘校金等人不服:“这样太便宜他了,等他出来再打他一顿。”于是潘校金等人守在娱乐城门口。大概半个小时之后,黄某从娱乐城的后门走出来。潘校金等人马上开摩托车追赶至太和镇某装饰建材公司门口对面的围墙下,把黄某截住,拳打脚踢一顿暴打,潘校金还不解恨,从同伙何志清的摩托车上找来摩托车避震器对着黄某的胸部、手脚又是一阵猛敲。直至黄某不再动弹才开摩托车扬长而去。经法医鉴定,黄某是被钝器打击头部、胸背部及四肢,造成颅骨骨折、硬脑下及蛛网膜下腔出血,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被告昨日在庭审中否认有关指控,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