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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不做防暑措施最高罚十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0:31 南方都市报

  昨天,广州市录得最高气温高达39℃,但本报记者巡城发现,尽管政府各部门针对持续高温出台了各种措施,在这个广州历史上第二高温的天气里,不少户外作业仍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去年曾在全城引起热议的高温预警机制今年尚未见到明显进展。

  去年夏季,热浪席卷南粤大地,陆续有多位老人中暑身亡;今夏,滚滚热浪又至,如何防止高温之下悲剧再现?广州乃至整个广东省的高温预警机制何时才能真正完善?有关部门的避暑措施如何细化、真正落到实处?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一线施工人员安全健康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气温达35℃以上中午时段应暂停户外作业;施工单位未根据季节、气候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昨日下午2时,广州气温高达39℃,仍有部分工地照常开工。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称,近日发出的《通知》只是指导性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做好防暑措施,并未对停工时段作出强制性规定。但是,省建设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部门加强检查巡查,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有施工单位没有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建设行政部门将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施工单位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防暑降温措施不落实,造成中暑等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通知》,各施工单位应当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通过“抓两头、歇中间”等措施,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特别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桩、隧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减轻工人劳动强度,避免疲劳作业。

  高温作业如何界定?

  高温预警机制再度引起关注,专家呼吁制定具体规范

  连日高温炙烤,市民都迫不及待躲进空调房里。但本报记者巡城发现,烈日下,建筑工地上照样如火如荼,工人们挥汗如雨;天河电脑城外搬运工们东奔西跑,一个都没少——

  去年夏天,连续的高温引起了社会和公众的普遍关注。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的专项调查显示:七成五市民赞成高温放热假;高达九成的受访市民赞成对高温作业者进行特别保护。

  暨南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教授董建新认为,建立高温预警机制是政府义不容辞的一项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

  预警信号指引不大

  早在2003年7月,广州市政府就批示由市气象台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当预测极端最高气温≥35℃时,通过电视、电台、12121气象信息系统发布高温预警信号。

  但已经挂起的高温预警信号似乎对人们帮助不大。有业内人士指出,高温预警信号缺乏应对机制,防护作用太有限了。据了解,台风、暴雨和寒冷预警信号均有红、黄、黑等级,且每个等级都有不同的防御措施。但高温预警信号却不同,只要超过35℃就“大红箭头高高挂”,而它的防御指引也只是一种提醒和建议,并非像黑色台风、暴雨信号那样形成停业停课等规章制度。

  为了让高温预警信号有明确的防御指引,今年初,广东省气象局起草了《广东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及防御指南(试行)》,新规定包含了台风、暴雨、寒冷、高温、大雾、灰霾、强对流、强雷电和道路结冰的气象预警信号。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其中,高温红色预警信号为最高级,含义为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39℃以上,此时建议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目前,该《规定》已送交有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在全省范围实行。

  高温作业界定尴尬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也规定了劳动者对于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但高温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如何具体落实,至今没有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出台。

  对此,有关劳动保障专家分析说,目前,高温作业法规界定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到现在为止医学界、气象界等对于“高温”的界定并无一致概念。此外由于机构改革,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问题、劳动卫生等问题,已从劳动保障部门划出去了。

  其次,还有技术操作上的困难,比如对“工伤”的认定:对工人中暑死亡的原因认定不能一概而论,可能存在多种死亡诱因。同时,天气引起的室外高温无法进行人工调整,规范较难确定,实施起来难度也较大。

  防暑仅靠单位调度

  如此一来,如何才能保障室外劳动者的权益呢?昨天记者致电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该局法规处负责人表示,至今尚未有关于高温下工人劳动保障的规定,只能靠单位灵活调度,保证工人的安全。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宋世明博士称,《劳动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约束劳动关系,就是要以人为本,关怀生命。因此,在特殊的生态环境(比如高温)下,本来就处于弱势的民工尤其应该被关心。这一方面要靠企业的良心,更要靠政府的提醒和敦促。因此,政府有必要制定出相应的具体规范。

  45岁以上禁止高温作业

  本报讯 凡45岁以上或身体状况不好人员,禁止在高温烈日下从事高空、深基坑、高支模、人工挖孔桩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工作。

  针对连日高温,近日,广州市建委发出《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确保高温天气下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凡45岁以上或身体状况不好的施工人员,禁止在高温烈日下从事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工作。

  高温期间严禁加班加点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市安监局已发出企业防暑降温工作通知,要求对在高温条件下坚持在生产一线的职工,企业必须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及清凉饮料。

  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投入资金,增添必要的降温设备设施,切实改善劳动环境;要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执行工时制度,严格控制高温期间加班加点,保证职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下月有关部门将进行大检查。

  记者调查

  扫街热得受不了

  前昨两天午后,记者走访了广州多个工地,发现不少工人顶着烈日忙忙碌碌。

  1 正午施工不堪酷暑

  前天下午2时20分,广州地铁五号线小北站的施工现场。工地入口处,一位40多岁的建筑工人正走到外面树阴下,一脸汗珠子,黑脸庞晒得通红。他热得受不了,躲到树阴下来凉快凉快。据介绍,这里的工作三班倒,中午温度最高的12时到15时,都有工人在施工。

  2 改到下午两点半开工

  昨天下午3时许,骄阳在上,广州大道南一在建工地,30多名工人正忙碌地铺设地下水管。此前有媒体报道,他们中午1时或1时30分就开工。“我们已经改了作息时间,最近两天都是下午2时30分才开工,磨磨蹭蹭,一般是3时才真正上工地干活”,一个工人赤着脚站在火烫的水管上,仰起头对记者说,豆大的汗水滴到火烫的钢板上化做了水蒸气。

  3 环卫工还是两点上班

  昨天午后,广州大道南的环卫工人埋头打扫着街道,头上只戴着草帽,她们大多是女性,脸都晒得黝黑。环卫工人李姐称,最近天气热了,但她们的工作时间还是没有变化,下午还是2时上班,有时马路洒水车经过,水喷到地上一阵热气就扑面而来,有些受不了。但她们也注意先打扫阴凉的地方,身体没有感到不适,“还是要多喝点水”,说着她仰头喝了几口。

  避暑有招

  身体不适应调离户外

  本报讯热浪直扑羊城。户外作业的市政施工人员又是怎样避暑的呢?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政工程维修处了解到,为了保证高温作业的人身安全,该处提前对一线工作人员进行了体检,凡是身体不能适应的,都被调离了户外高温岗位。

  同时,暑天高温期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在七、八、九月份,高温作业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延长午休时间。市政部门尽量将市区内维修养护工程安排在晚间进行施工,既避开了白天酷热天气对市政工人身体的影响,又减少了日间市内施工给市民带来的不便。

  环卫洒水车急装空调

  本报讯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几条主干道上看到,虽然地面温度很高,但是环卫工人仍然在作业,有的环卫工人戴上帽子抵抗高温。

  广州市环卫局表示,洒水车队给55辆洒水车装上了空调,保证司机能在清凉的环境中作业。而水上处实行早开工、晚收工,并延长午休时间,避免正午高温作业。

  统筹:本报记者 谢冰

  采写:本报记者 陈捷 彭科 李雅琼 肖小冰 叶子 郑小敏 王海军 戎明迈 范素娴 严慧芳 曾文琼 綦伟 实习生 陈宇 严铧 杨洁 刘莉莉 通讯员 滦福田 徐桂林 蒋明 温志勤 吴远团 林良勋 时雨 广甸 赵宇华 王峥

  摄影:本报记者 范舟波 赵琰 实习生 吴铠峰 骆凌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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