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县以会代训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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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1:32 人民政协报 | |||||||||
本报讯 《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江苏省宝应县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加大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在县委办、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联合召开的由36个县直部门、15个乡镇及开发区分管副书记、民宗助理等计126人参加的会议上,由该县副县长宣讲《条例》。 据介绍,各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建工作会议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上也安排了《条例》学习内容。县民宗局、司法局联合发文,将《条例》的学习列入全县“四五”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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