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要求做好抗击台风海棠工作 严处瞒报行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2: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中国民政部消息,浙江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抗击“海棠”台风和救灾工作。 一是落实好救灾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要严格执行台风期间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遇到情况及时处理,随时报告。
二是严格执行灾情统计报告制度,确保灾情上报及时、准确。各地要切实做好灾情统计、核查和上报工作。灾情发生后,县里3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市里,市里2小时内报厅里,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遇重大灾情,县里可直接上报省厅。对上报灾情要认真核查、核定,严格把关。对不及时报灾或瞒报、虚报灾情的人员和事件要进行严肃处理。要确保救灾通讯网络通畅,灾情报告及时、准确、客观。要注意收集灾情资料,将灾害来临前后的情况通过照片、摄像等方式记录下来,以便更准确地做好救灾工作。 三是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灾民,为了灾民的一切”的理念,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确保人员、物资、资金“三到位”。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灾害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查灾情,慰问灾民,开展救助工作;要做到在灾害发生24小时内将应急救灾物资发放到面临生活困难的灾民手中,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要及时动用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手续。 四是组织开展对福利院、敬老院等单位的排查,确保安全。各地要高度重视福利院、敬老院、烈士纪念建筑物等单位的安全工作。在台风来临前,要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转移,并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 相关专题:台风海棠登陆我国东南沿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