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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险”叫好不叫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5:20 新民晚报

  去年12月,中国首个把绑架和恐怖活动纳入保险责任的险种“经营管理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由太平洋财产保险苏州分公司推出。昨日,记者从太平洋财保苏州分公司得知,这个险种在半年多时间内只卖出了50份,可谓是“惨淡经营”

  【买保险会不会招来绑架者】

  从目前卖出的50份“绑架险”来看,买主基本都是来自常熟、吴江等地的一些中小企业主,他们一般社会接触面较广,可能与别人产生过一些矛盾,有一定的危机感。但由于苏州社会治安较好,外籍人士和高级白领对“绑架险”兴趣不大。另外苏州市的外企高管一般都集中在20至40岁,这个年龄段的人一般被认为投保意识不强,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记者采访中,有一位私营业主就表示:“如果我买这份保险,岂不是说明我是‘值得绑架’的,会不会因此招来绑架者啊?”

  【赔偿数额实际意义并不大】

  其实,“绑架险”推出之初便吸引了众多高收入人士的眼球,但咨询的多,投保的却少。在苏州工业园区一家广告公司任设计总监的刘先生就这样反映,根据条款规定,如发生被绑架的情况,首先必须向公安局报案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根据公安、医院出具的证明对收入损失、医疗费用等赔付5万至100万不等的保费,这个数目对于多数高收入群体来说意义不大。另有一位不知名的市民指出,歹徒绑架人是冲着赎金来的,这个险种只对事发的“后果”进行赔偿,而对双方关注的赎金问题却说“不”,这就未免有点滑稽了。

  【“不谈赎金”成为险种硬伤】

  苏州光明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指出,“绑架险”在中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险种所涉及的医疗费用仅指手术费、床位费、药品费等治疗费用,但对被绑架者心理和精神伤害的赔付内容却闭口不谈,这也是“绑架险”实施过程中的一个“硬伤”。

  在西方发达国家,“绑架险”非常普遍,且保险条款十分详细,甚至能细分到某球星的一只脚、某超级模特的一双手、著名钢琴师一根手指,除了保障意外死亡或残疾外,还根据投保人投保额度,保障用来解救人质所需支付的“赎金”。从这方面看来,国内的“绑架险”似乎在“隔靴搔痒”。江南时报(董洪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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