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每逢周三周五市公安局长全天接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5:50 深圳晚报

  公安机关集中接访进入第二阶段

  每逢周三周五市公安局长全天接访第一阶段575宗信访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

  本报记者李晓水通讯员龚宣报道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活动昨起进入第二阶段。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锋
昨日全天接待来访群众,共接访17起25人,群众满意率100%。

  各分局“一把手”两月接访1238人

  5月18日至7月17日,我市公安机关全面开展集中处理信访问题工作,各公安分局及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单位公开接访群众,坚持“一把手”接访,边总结、边整改、边提高,接访工作进展顺利,效果良好。截至7月17日,全市各公安分局“一把手”共接访788起1238人,已办结信访案件680宗,办结率86.29%,575宗信访案件的当事人息诉罢访,息访率72.96%。在“大接访”活动中,通过信访线索破获刑事案件45宗,抓获犯罪嫌疑人75名,其中打掉犯罪集团3个,抓获成员14名。

  四类信访事项市局局长亲自接待

  7月18日至8月17日,我市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将进入第二阶段。在此期间,每逢周三、周五,市公安局长将全天接访。原则上符合市公安局接访范围的来访群众,当天全部接待完毕;如来访群众较多、反映问题复杂,当日无法接待完毕的,征求当事人意见,予以约访。

  在第二阶段,对四类信访事项市公安局长将亲自接待信访人:一是本级公安机关直接管辖的信访事项,如针对我市公安机关处室、支队的投诉等;二是对分局、支队处理意见不服的信访事项(须持分局、支队的书面答复意见书);三是信访人反映的事项,分局、支队逾期(自受理之日起60日,经批准延长的为90日)不做出处理的信访事项;四是其他适宜由市公安局受理的信访事项。

  四类信访事项劝导有序上访

  对于以下四类信访事项,公安机关将劝导上访人依照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有序上访:一是应首先向分局、支队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是分局、支队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法定办理期限尚未届满的信访事项;三是对市公安局明确的书面答复意见或者复查决定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的信访事项;四是非公安部门管辖的信访问题。

  作者:本报记者李晓水通讯员龚宣报 发表评论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