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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揽无业者“训”成摇钱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6:09 深圳晚报

  招揽无业者“训”成摇钱树

  福田区检察院揭露一长期盘踞岗厦的抢夺团伙犯罪内幕

  本报记者王雅报道近年来,“两抢一盗”案件一直是深圳的高发案件,一些歹徒甚至组成了颇具规模的团伙,分工合作,从选择作案目标、实施抢夺、接赃到销赃都有专人负责
,即使有人落网,也不会影响全盘“开工”。昨天,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警方破获的长期盘踞于岗厦地区的抢夺犯罪团伙为例,揭露了其内幕,而该团伙老大是一名30多岁的女子,她把无业人员“训练”成自己摇钱树的手段也令人瞠目。恩威并施在无业人员身上“榨油”据主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这名30多岁的女子为熊某,她长期以来专门到深圳、东莞火车站等地招徕一些无业人员,以找工作为名把他们骗到深圳岗厦一带。为了把这些人引上“发财路”,熊某实施的是恩惠加引诱的伎俩:一方面无偿为这些民工安排食宿,解决他们的温饱问题;另一方面,则以抢到项链可以分钱等小恩小惠来引诱这些一直找不到工作的民工,将他们牢牢控制住,心甘情愿地成为她的“摇钱树”。当然,据熊某交代,也有许多良心未泯的无业人员不愿与她同流合污,对她的引诱不愿苟同,对这些人,熊某便露出狰狞面目,安排他人殴打、威胁这些人,因为举目无亲,无处安身,最后绝大部分人都接受了熊某的安排。分工明确“培训”后专抢戴金女性随后,熊某开始对这些收拢手下的“马仔”进行培训,目标通常是一些佩戴首饰的妇女,教他们选择什么样的目标下手、怎样下手,这其中充分发挥了熊某身为女性的特点。得手后,熊某要求手下必须与她联系,按照她安排的时间、地点将赃物交给她指定的接赃人,如果抢夺失败被抓,也不要讲真实姓名,而且要虚报年龄以逃避处罚。培训完毕的“马仔”除了几个心腹以外,全部被熊某分成几个小组,分别由不同的“大哥”带领,而“大哥”通常都是由经验丰富、眼光锐利的人担任,他们负责“点货”,即鉴别项链等首饰的真假,一旦选中作案目标,便指使“马仔”动手去抢。每天一早,这些“马仔”分别由各自的“大哥”带领上街开工,所有的赃物都由熊某转卖,然后再在团伙内进行分配,通常“马仔”分到的最少,如每抢到一条项链可以分得50~100元。今年5月19日下午,熊某手下的3名“马仔”在华强南路抢夺一女子的金项链时,失手被抓,警方在一名“马仔”的配合下顺藤摸瓜,直捣该犯罪团伙的老巢,将其他同伙全部抓获。6月7日,熊某也落入法网。现在,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批准逮捕了熊某等人。作者:本报记者王雅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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