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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力公司反窃电保持高压态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8:18 中国电力新闻网

  本网讯 “在电能表大盖的上方对准计度器的部位打眼倒拨字轮窃电”,“利用有线遥控装置窃电”,“透过绝缘 皮从内部折断电压线、在电压线裸露端涂抹绝缘漆窃电”,“改变全电子式电能表内部接线窃电”,“利用自制的装备,致使 电能表倒转,流窜窃电的不法分子”等等。记者从7月16日,新疆公司在乌鲁木齐电业局召开反窃电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 目前窃电手法呈现出更加隐蔽多样,向科技化、智能化、专业化发展的势头。

  近年来,全区窃电现象十分严重,并呈现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至2004年,全区查处的窃电量就 高达18037万千瓦时,折合金额6904万元。今年1至6月,新疆电力公司查处窃电量达1316万千瓦时,折合金额 556万元。窃电已表现出主体多元化,手段科技化,不法行为机动化,组织队伍专业化的趋势。随着高耗能企业从内地逐步 转入新疆,一些窃电牟利的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经营者利益驱动的心理,大肆兜售窃电的技术,并互相勾结,形成了研究窃电技 术,发明窃电装置,交流“窃电经验”的不法团伙,严重危害电力市场的经营秩序。为有效打击窃电犯罪,2004年自治区 公安厅、经贸委及新疆电力公司联合下发《关于严禁窃电的通告》、《关于加强反窃电工作的通知》,2005年6月1日自 治区人民政府正式颁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窃电办法》,使全区的反窃电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6月24日自治区召开打击 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对全区打击涉电犯罪作出全面部署。

  新疆公司强调,窃电犯罪行为影响电网安全,严重干扰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严重侵害企业的利益,反窃电工作必需作 为企业营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和公安执法机关,建立新的反窃电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强反窃电队伍的自身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学习交流,提高用电监察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岗位业务素质;加大计量 装置更新改造和现代化负荷管理系统的建设投入力度,提高计量装置的封闭性和防窃电能力,推广应用并完善营销管理技术支 持服务系统;加强对客户的管理,尤其是专变客户,通过《供用电合同》明确处罚责任,违约标准,做到有法可依、事情防范 ;整合反窃电工作的技术和人员的力量,检测设备先进的要提供技术支持,经验丰富的要传授分析和查获的方法,充分发挥出 公司营销监察队伍的整体优势;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用电,违法严惩的舆论氛围。反窃电工作必须始终保 持高压态势,要进一步全面提高反窃电技能,坚决打击遏制窃电犯罪,依法维护电力市场经营秩序。

  乌鲁木齐电业局、昌吉电业局、疆南电力公司结合本单位反窃电工作实际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乌鲁木齐电业局介绍 了反窃电典型案例分析和窃电取证以及窃电计算方法的专题讲座。(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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