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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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9:10 扬子晚报 | |||||||||
兴化市近日做出明文规定,严禁在职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严禁在职教师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凡违反者一经发现,情节较轻的,取消该教师参加各种考试命题、阅卷资格,停发当年奖金,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年内不得晋升教师职务,并在本系统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已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还要立案调查,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该市还规定,各学校校长为本校师德教育及禁止有偿家教的第一责任人,对一年中发生2起有偿家教的学校,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示范学校,学校领导年度考核和综合考评降档。还要严肃追究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的责任,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到位。(兴轩顾介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