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对产品质量实施“红黄”预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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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9:10 扬子晚报 | |||||||||
目前,宿迁市根据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设立黄色、红色警示。 据宿迁市质量监督综合所的同志介绍,这种做法旨在将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由事后整治变为事先预防,并把产品质量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市里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为依托,将产品质量预警分为两种,一是对地区实施产品质量预警,即以县区为单元,当其产品质量指数在70以下,产品批次合格率在60%%以下或者虽然产品质量指数在70以上,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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