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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对产品质量实施“红黄”预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19:10 扬子晚报

  目前,宿迁市根据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设立黄色、红色警示。

  据宿迁市质量监督综合所的同志介绍,这种做法旨在将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由事后整治变为事先预防,并把产品质量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市里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为依托,将产品质量预警分为两种,一是对地区实施产品质量预警,即以县区为单元,当其产品质量指数在70以下,产品批次合格率在60%%以下或者虽然产品质量指数在70以上,但
产品批次合格率在40%%以下的,予以黄色警示;当产品质量指数在60以下,产品批次合格率在50%%以下或者虽然产品质量指数在60以上,但产品批次合格率在30%%以下的,予以红色警示。二是对企业实施产品质量预警,当企业产品在各级质监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出现连续不合格的,予以黄色警示;当企业产品在各级质监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出现卫生安全指标连续不合格的,予以红色警示。产品质量被警示后,地区或企业得限期整改,经验收合格后,预警方可解除。今年以来,全市已有一个县区被黄色警示,31家企业被红色警示。(任俊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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