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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治标到治本 人民法院8项制度求解“执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23:17 新华网

  新华网大连7月19日电(记者田雨)面对“执行难”这一多年困扰法院的大难题,仅仅依靠“执行风暴”这样的“救急”举措,显然无法真正解决。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19日传递出的信息表明,人民法院正努力从制度建设层面着手,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治本之举。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19日表示,规范执行工作,要努力解决9个方面的问题:执
行人员违法违纪的问题;严重消极执行的问题;暂缓执行、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明显超标的查封的问题;查封案外人财产、对案外人异议长期不予审查和答复的问题;违法拍卖问题;委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执行款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执行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存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曹建明表示要重点加强和完善以下8项制度: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明确执行人员在执行程序各个阶段和环节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职责,确保及时立案、及时执行、尽快结案。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催办和定期通报制度在内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法院内部的监督力度。

  进一步完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发挥该系统对恶意逃避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注册新公司、日常消费、接受政治荣誉等多方面的限制作用,从而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尽快建立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制度,明确提级执行和指定执行的条件,赋予当事人申请提级执行和指定执行的权利,防止外界干扰,减少提级执行和指定执行的随意性。

  建立执行财产查明和执行财产申报制度,明确法院调查财产的条件和手段,进一步强化债务人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申报财产的义务,明确不进行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的制裁措施。

  严格规范债权凭证发放的条件和程序,防止债权凭证发放中的随意性。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款物管理制度,确保执行款物及时发放给债权人。

  规范和完善执行法律文书,提高执行法律文书质量。最高人民法院将下发统一的执行法律文书样式,对全国法院的执行法律文书进行统一规范。(完)(责任编辑:罗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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