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当判决将记入业绩档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0:33 华夏时报 | |||||||||
为规范审判过程中的司法行为,一中院出台新规 法官不当判决将记入业绩档案 本报记者连芳报道为提高审判质量,规范审判过程中的司法行为,北京市一中院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质量检查室,出台《关于法官不当司法行为责任的有关规定》,三类不当司法
昨天,一中院院长池强表示,案件检查室成立之后,一中院把最具有案件检查能力的50名审判长推向质量检查一线,每天安排3名审判长轮流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检查案件的比例为已审结案件的30%。案件检查室成立以来,已经检查案件1300多件。 今年6月,该院一名法官因司法行为不当,被全院通报批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江伟说,《规定》从重视断案结果转变到重视过程,使法官的每一个行为都受到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