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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市民状告市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1:0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因撞上立交桥的桥墩发生交通意外,合肥市民郑克义将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告上了法庭。

  官司双方市民:没看到桥墩被撞翻去年8月23日晚上10时左右,郑克义骑摩托车回家,途经三里街立交桥时撞上该桥护桥石墩,导致严重摔伤。郑先生告诉记者,该桥桥墩从桥洞下伸出马路很长距离,高度约50厘米,但却未设任何警示标志。他因此没有看到以致撞到桥
墩造成伤害。他认为,作为管理机关,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没有预见和消除该桥墩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因此应该承担管理过失责任,于是将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告上了法庭。市政:桥墩产权是铁路的日前,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判决: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应赔偿郑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898元。记者昨天联系了合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该部门保卫科一工作人员表示,三里街立交桥投资和产权一直在铁路部门,应由其产权单位管理和维护,郑先生向市政部门索赔没有法律依据。目前,他们已向法院提起上诉。

  记者调查此处曾发生多起事故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合肥市三里街立交桥现场看到,“肇事”桥墩为立交桥洞身的伸延部分(如图)。桥墩的末端已出现了大量撞痕和较大面积的损坏,出现明显的弯曲。记者注意到,该桥墩所处路段过往车辆较多且车速较快,桥墩处未见任何警示标志。记者搭乘的出租车师傅告诉记者,他们对该处桥墩都十分警惕,晚上行车至此格外注意,外地师傅如果不熟悉地形,在此更容易发生事故。记者随后来到合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支队事故科,该科一名事故调查员告诉记者,由于该路段路灯照明较差,且桥墩处没有警示标志,该立交桥桥墩附近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少,但大多为小事故。他们之前曾向上级部门打过报告,希望改善该桥墩的安全状况,但由于桥墩的产权属于铁路部门,至今一直没有结果。(张洁本报见习记者胡霞利 文/图)

  作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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