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会诊纠纷自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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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1:2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未经审批的会诊一律属违规行为,其所发生的医患纠纷和费用问题等医院概不负责。这是安医大第一附院近日做出的有关该院医生外出会诊的有关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严律医生职业道德规范。据该院朱启星院长介绍,作为我省最大的综合性医院,安医大第一附院每年承担了大量的院外会诊任务。因此有效规范院外会诊是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院、医师和病人的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院指出,正常会诊活动有利于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等。但私自外
据悉,该规定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程序做了明确说明,外出会诊由院医务处统一安排,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院长批准。如果会诊邀请超出该院诊疗科目或者该院不具备相应资质、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该院不安排医师外出会诊。 该院明确规定,未经医务处审批的会诊一律属违规行为,其所发生的医患纠纷和费用问题等医院概不负责。 (鹏伟 长明 本报记者 宫礼) 作者:宫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