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高中招生第一批学校划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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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2:5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昨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了城区高中第一批招生学校的录取线。据悉,中招办在完成城区普通高中保送生、直升生的录取和特长生审定的基础上,经过对城区考生的志愿核准汇总,根据各招生学校公费计划,按照考生有效志愿和升学成绩,划定了第一批高中学校的文化成绩录取线。 城区高中统一录取工作今日开始,到月底结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省级示范性普通
根据教育部和上级有关规定,今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仍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非实验区考生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实验区考生限人数、限钱数、限等第)。市中招办严禁各招生学校擅自扩大招生比例、提高择校收费标准、降低择校录取分数和等第,或实行收费与录取分数和等第挂钩。各招生学校在本校公费录取分数线划定之前不得向考生收取报名费、定金和择校费。市中招办再次提醒广大考生,不要在招生学校公费录取线划定之前向学校缴纳定金和择校费,以免因学校估分不准无法录取而造成损失。 市中招办表示,城区各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必须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进行。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高中三年内不得实行公、民办学生的混合编班学习。凡未经市中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取得本市的高中学籍。学校未经市中招办同意擅自录取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负。录取通知书统一由招生学校于8月1日开始发放。 作者:卿永锋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