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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高中招生第一批学校划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2:5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昨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公布了城区高中第一批招生学校的录取线。据悉,中招办在完成城区普通高中保送生、直升生的录取和特长生审定的基础上,经过对城区考生的志愿核准汇总,根据各招生学校公费计划,按照考生有效志愿和升学成绩,划定了第一批高中学校的文化成绩录取线。

  城区高中统一录取工作今日开始,到月底结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省级示范性普通
高中公费计划内录取的非实验区考生除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外,体育测试必须达到B等,学科考查必须达到C等;一般普通高中公费计划内录取的非实验区考生必须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对于进入新课程实验的考生,市中招办根据招生学校的单列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文化成绩等第和所填报的志愿,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单独组织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上级有关规定,今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仍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非实验区考生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实验区考生限人数、限钱数、限等第)。市中招办严禁各招生学校擅自扩大招生比例、提高择校收费标准、降低择校录取分数和等第,或实行收费与录取分数和等第挂钩。各招生学校在本校公费录取分数线划定之前不得向考生收取报名费、定金和择校费。市中招办再次提醒广大考生,不要在招生学校公费录取线划定之前向学校缴纳定金和择校费,以免因学校估分不准无法录取而造成损失。

  市中招办表示,城区各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必须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进行。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必须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高中三年内不得实行公、民办学生的混合编班学习。凡未经市中招办统一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取得本市的高中学籍。学校未经市中招办同意擅自录取所造成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自负。录取通知书统一由招生学校于8月1日开始发放。

  作者:卿永锋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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