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专抢单身女被处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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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2:58 京华时报 | |||||||||
用锤子猛击下班女士3个月内抢劫14起 本报讯(记者邹桂)36岁的河北农民赵子凯,伙同他人专门在晚上6点至9点的下班时间抢劫单身年轻女性,在短短3个月时间内先后使用暴力手段抢劫14起。昨天,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市二中院将赵子凯等一批重犯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赵子凯于1988年6月因抢劫、盗窃、放火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2001年4月刑满释放。2003年9月至11月,赵子凯伙同甘肃农民常安江、宁夏农民田彦权(均已被判刑)持刀、锤在丰台、朝阳、海淀区等地,趁夜色使用暴力手段疯狂抢劫单身年轻女性。他们持刀威胁或用锤子猛击受害人头部,短短3个月内先后抢劫14起,抢得现金、手机等物共计价值1.7万余元,且致两人轻伤,三人轻微伤。抢劫过程中,赵子凯还强奸了3名受害人。 市二中院审理认为,赵子凯与他人结伙使用暴力手段拦路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并致两人轻伤、三人轻微伤,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赵子凯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强奸多名妇女,其行为又已构成强奸罪。赵子凯刑满释放后5年内重新犯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据此,数罪并罚判处赵子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