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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受侵害六种方式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3:12 新晚报

  消除危险不适用诉讼时效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邹声文)根据正在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如果某人享有的物权受到侵害,受害者可以通过六种物权保护方式,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草案全面列举了物权保护的六种方式:确认权利;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损害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如果超过这一时效,则受害者无法通过诉讼讨回公道。而根据物权法草案的规定,如果受害者提起的诉讼是要求侵权者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的话,则不适用诉讼时效,随时都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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