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示:10月1日起台青年大陆毕业后可直接在内地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3:27 山西日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表示,修改后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规定为愿意到大陆就业的台湾同胞提供了有利条件。

  刘丹华指出,新规定放宽了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岗位条件,放宽了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应具备的条件。原规定关于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条件中,包括“具有从事本专
业实际工作经历”。新规定中已取消了这个条件。这样,没有就业经历的台湾青年在大陆高校毕业后,也可以直接在大陆就业。其他台湾居民只要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条件,可以同内地居民一样平等就业。

  根据新规定,在大陆就业的台湾居民可以与大陆居民一样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刘丹华表示,上述新规定的内容,同样适用于在内地就业的香港、澳门居民。据新华社电(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星秀)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