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有人非法雇用童工 部门严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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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3:30 东南早报 | |||||||||
部门近日严查违法企业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近日有市民反映,有些企业非法雇用童工。昨日,泉州市劳动监察大队、泉州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不论是平时或假期,任何企业及个人均不得非法雇用童工。据悉,近日将严查存在有非法雇用童工行为的企业。
据一些市民反映,一些企业特别是生产季节性产品及规模较小的企业,利用暑假期间,违法雇用童工。这些以初中生及小学生为主的童工年龄均很小,一般都在13岁至15岁之间,有的甚至只有11岁至12岁。由于年龄太小,再加上从事的工作大部分为如彩绘、树脂工艺等一些对人体有害的工作,因此对童工们的身心健康极为不利。 对此,泉州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法律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除从事家庭劳动、家务劳动等未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外,其余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雇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均被视为雇用童工行为,依法将受从重从严查处。据此,市劳动监察大队将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展开行动,依法查处雇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泉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非法雇用童工这一问题原则上归属劳动部门管辖。如果需要,泉州教育主管部门将予以密切配合,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泉州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雇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生产性劳动均属违法行为。虽然工会部门没有行政执法资格,但泉州市总工会将在密切关注非法雇用童工这种违法现象的同时,随时、随地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查处违规使用、雇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依据法律规定,违规使用童工的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其违规行为一旦被查获,轻者将被处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其企业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