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分析:“两抢”1/3发生在公园景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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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3:30 东南早报 | |||||||||
泉州两级法院分析一段时间来“两抢”犯罪的特点及对策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针对泉州市一段时间来“两抢”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发生的现状,日前泉州两级法院在分析当前“两抢”犯罪的特点及对策中发现,发生在全市城乡各地的“两抢”犯罪呈四大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6月,泉州市两级法院共新收抢劫、抢夺案件200多件300多人,其中目前已审结100余件200多人。 经分析,这些抢夺、抢劫案件主要存在四个特点:一是无业人员犯罪人数剧增,在上述200多起“两抢”案件中,此类人员约占30%,是去年同期无业人员同类犯罪人数的约5倍;二是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约20%,未成人犯罪比例有较大幅度增长;三是作案手段多样化,除了一般的公然抢夺、抢劫、持刀抢劫外,还有先诈骗不成转为抢劫等手段;四是犯罪地点选在公园或者风景区的案件占有一定比例,此类型案件共约占“两抢”案件的1/3。 针对以上犯罪特点,泉州两级法院有关人士呼吁,政府和社会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无业人员的管理力度,并拓宽就业渠道,给予相应的就业培训。注重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公园或者风景区应加强夜晚安全防范及相关配套管理工作,避免公园或者风景区成为犯罪者的“温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