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剧毒化学品购运下月起实行管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3:37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公安部日前出台《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国家对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行为实行许可管理制度。

  《办法》指出,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应当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未取得上述许可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违规者由公安机关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
以下罚款;对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钟法陈思)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