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手观音》被指是侵权作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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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4:08 北京晨报 | |||||||||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被诉至法院 晨报讯(记者李婧)《千手观音》春晚一炮走红,其编导张继刚曾经透露,其创作源泉来自云冈石窟。而昨天,一位刘女士自称是《千手观音》原创,并将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和张继刚诉上海淀法院。
原告刘女士诉称,2000年6月底,她应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歌舞晚会之邀,为该晚会创造一个女子集体舞。因受中国佛教造型“千手观音”启发,她为12名聋哑姑娘创作了“千臂观音”、“半臂观音”、“莲花造型”等具有独创性的舞蹈动作所组成的舞蹈作品,该作品被定名为《千手观音》。随后,刘女士指导12名聋哑姑娘排练,最终形成了12人版本的《千手观音》舞蹈作品。该作品于2000年8月30日在北京首演,之后在国内外进行了多次演出。2002年12月,刘女士又为18名聋哑姑娘编导了《千手观音》的舞蹈。 2005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上,出现了21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演出。刘女士说她没有得到任何通知。春节后,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和张继刚在对《千手观音》申请著作权登记时,将12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作品和21人版的《千手观音》舞蹈作品的作者均登记为张团长。而张团长亦向媒体广泛宣传自己是《千手观音》的作者。 刘女士认为,她才是12人版《千手观音》舞蹈作品的作者,21人版的《千手观音》是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换了音乐,增加了演员人数而已。实际上是对原告作品的使用。为此,刘女士请求法院确认其为舞蹈作品《千手观音》的作者,并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