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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车团伙行窃刑警“老五”收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4:17 新京报

  辽宁一“优秀警察”与盗窃分子通谋被判15年,先后有20名民警涉案

  据新华社电(记者范春生)4人盗车团伙在辽、吉两省疯狂盗窃机动车60多辆,令人惊讶的是,主要收赃者竟是一名曾荣获过“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的刑警。18日,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民警张永军因犯盗窃罪、收购、销售赃车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4年3月,本溪市警方破获一个盗车团伙。

  以张宝为首的几名盗车青年供认,他们先后在辽宁、吉林两省盗窃机动车60多辆,车辆总价值290万元。

  张宝称,他们盗得机动车后,以极低的价格销售给一个叫“老五”的人,其中“老五”是销售赃车最多的。而这名“老五”,就是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刑警大队刑警张永军。张曾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立过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还多次获抚顺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称号。

  法院审理查明,张永军从2003年9月与这个盗车犯罪团伙结识。其间张永军收购、销售、窝藏赃车30余辆,价值100多万元。除张永军以外,抚顺市公安机关还有20名民警、2名职工购买、介绍购买和使用赃车共计20多辆,其中多数车辆直接来自张永军。

  今年6月13日,本溪中院经审理,认定张永军的行为构成与盗窃分子事先通谋的盗窃共犯,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4万元人民币。

  在前天的判决中,张宝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一年或处罚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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