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警察”盗车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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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4:2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4人盗车团伙在辽、吉两省疯狂盗窃机动车60多辆,令人惊讶的是,主要收赃者竟是一名曾荣获过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的刑警,此案还先后涉及20名民警购买、介绍购买、销售、窝藏或使用盗车。18日,辽宁近年最大的盗车案在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原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民警张永军因犯盗窃罪、收购、销售赃车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4万元人民币。
2004年3月14日,家住本溪市南芬区的任国勋来到刑警大队报警称,单位的一辆黑色桑塔纳2000型轿车昨晚停在楼下被偷走了。随即,南芬公安分局展开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车主突然接到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张某的电话。原来,张某在宏云汽车维修中心发现一辆没有手续的车要卖,那辆车是黑色的桑塔纳2000型,市场价值六七万元,但卖车人只要2万就卖。张某怀疑这是盗窃的赃车,通过挡风玻璃上的年检标贴知道是本溪市社保公司的车,便打电话探个究竟。 根据此线索,2004年3月17日下午,警方将盗车人和赃车押回南芬。18日凌晨,以张宝为首的几名盗车青年供认,他们先后在辽宁、吉林两省盗窃机动车60多辆,车辆总价值290万元。他们盗得机动车后,立即开回抚顺市,并以极低的价格销售给一个叫老五的人,其中老五是销售赃车最多的。经过了解,这名老五竟是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刑警大队刑警张永军。其曾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立过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还多次获抚顺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称号。 法院审理查明,张永军从2003年9月开始,收购、销售、窝藏赃车30余辆,价值100多万元,从中获利。除张永军以外,抚顺市公安机关还有20名民警、2名职工购买、介绍购买和使用赃车共计20多辆,其中多数车辆直接来自张永军。 在18日的判决中,张宝和另一名被告因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大,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管制一年或处罚金等。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