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政府不应禁止电动车的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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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5:06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19日表示,政府部门必须从三方面入手,营造电动车和谐消费环境。 武高汉表示,一是要出台电动车和谐消费的准入制度。不能准许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准许消费者购买,但是不准许消费者使用电动车。
二是要出台电动车和谐消费的标准,包括各类电动车产品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节能标准、环保标准。 三是要制定电动车和谐消费的“三包”规定。 据中国自行车协会统计,2004年电动自行车产量675.71万辆,产值约140亿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张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