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13起 致3人死亡 灯塔“刨锛”恶魔受审(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6:42 东北新闻网 | |||||||||||||||||||||||||||||
抢劫作案13起,致使3人死亡,数人受伤,给多个家庭带来永远的伤害。昨日上午,“刨锛”恶魔郭明被带上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2004年10月19日晚10点多钟,52岁的郝先生走到灯塔市兆麟东路北侧时,从后面上来一男子,一斧头砸在郝先生头上,郝先生顿时昏倒在地,身受重伤,男子抢走小灵通手机一部和现金几百元。 事隔12天后,家住灯塔市某小区的谢先生到楼下接孙女,刚下楼就被人一斧子砍死,被抢走手机一部,人民币300元左右。 接着9天后,在铧子镇医院北墙外,47岁的张先生在回家的途中,突然被斧子砸昏,犯罪嫌疑人抢走张先生所拿的黑色皮包,内有现金4.7万元和飞利浦手机一部。 ( 辽沈晚报 胡庆涛) [编辑: 钱文胜]1 被抢手机牵出杀人“恶魔” 这一系列恶性抢劫案引起辽阳市和灯塔市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迅速组成了70余人的专案组,对以铧子镇为中心的14个村进行布控,排查2万余人,并在灯塔市主要街道巡逻蹲守。 今年1月16日下午2时,辽阳市公安局民警在辽阳市西关手机市场,将正在进行手机销赃活动的女子张海艳抓获。她供称所出售的手机为其丈夫郭明抢来的。当日下午,警方对郭明可能出现的落脚地点进行布控,并通过电视台播发了通缉令,公安部也将郭明列为B级逃犯上网通缉。 2月16日,灯塔警方接到可靠情报,郭明将与姐姐在本溪火车站见面。在本溪火车站附近,灯塔警方将“刨锛”恶魔郭明抓获,并缴获了郭明姐姐带给其的现金5000元。 被害人家属冲向“恶魔” 检察机关指控,30岁的郭明首次刨锛作案,是在2003年11月30日,受害者为一名67岁男子,因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到郭明被抓获时其共作案13起,其中3起未遂,导致3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抢得财物合计6万余元。 昨日上午9点,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聚集了众多的市民,很多都是受害人的亲属。 ( 辽沈晚报 胡庆涛) [编辑: 钱文胜] 2 也许这个“刨锛”恶魔早已预料到这样场面,面对充满仇恨的人群,他木讷地看着,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径直走向了被告席。 “恶魔”承认罪行维护妻子 面对检察机关指控其作案13起、造成3人死亡的犯罪事实,郭明很痛快地全部承认。至于几起案件的具体细节,郭明还得靠检察官的提醒才能记起。郭明承认因为以前听说过有“刨锛”抢劫的案例,才使用这样的残忍手段。 同时出庭的还有被指控犯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销赃罪的郭明妻子张海艳和姐姐郭荣。法庭上,郭明虽然对被指控的13起抢劫案全部承认,但是言语之间,依然维护妻子张海艳,说妻子不太了解自己的罪行。 庭审中,共有4名被害人或被害人的家属提出了总额高达近80万元的民事赔偿。 上午11点庭审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辽沈晚报 胡庆涛) [编辑: 钱文胜] 3(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