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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一出店经营者拒交千元罚款被法院执行674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6:5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周亚峰 实习生侯傲霜通讯员永健艾薇)汉口香港路静静副食店店主罗某,因拒交因出店经营被罚的1000元,昨日被法院执行6740元。

  去年7月,西马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巡查香港路时,多次发现该店出店经营,予以规劝后依然故我。8月11日,城管部门依法对该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元。

  江岸城管局法规科负责人称,店主罗某收到处罚决定后,不仅没交罚金,而且依旧违法出店经营。为此,该局向江岸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行政庭于今年元月下达行政裁定,维持上述行政处罚,并将此案移交执行局。据悉,由于店主逾期未履行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依法对其每日按百分之三加收罚金,到执行日,其罚金累计已达6740元。

  昨日,江岸区法院执行局依法传唤该店店主,当庭告知:如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将予以司法拘留15天。店主最终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当即缴纳罚款4000元,余款按每月500元限期缴纳。

  市城管局有关人士介绍,这是截至目前,江城出店经营者领到的最大一笔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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