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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召开高温劳动保护专家论证会,就将要出台的高温劳动保护暂行办法征求各方意见(据《深圳特区报》7月19日报道)。
从报道看,这个办法的亮点,是提出了关乎每一个市民的具体规定:在气温或工作地
点温度超过40摄氏度时,应停止工作;气温或工作地点温度超过39摄氏度时,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气温或工作地点温度超过38摄氏度时严禁加班加点;采取弹性工作时间,合理安排作业,确保高温作业员工在12时到15时休息,避免因烈日暴晒发生中暑;根据生产工艺流程,采取勤换班等方法,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适当增加轮换休息次数。高温补助最高每人每月100元,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可视为工伤,可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必苛责“热法”——大热天的劳动保护法规来得太迟。虽然,多少年来,顶着烈日上班大家司空见惯,在难耐的高温下工作人们习之为常,甚至于大热天午休也成为一种难企的奢侈。但是,我们依然能够宽容地说,过去的就让它成为过去,我们期待着更多人性关照的明天。老百姓的期盼,媒体的呼吁,政府更注重群众意见,这些因素终于促成“热法”走向市民,这委实是一件可庆可贺的喜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不该是一句空话。政府通过具体的行动来体现、来实现以人为本,那是职责使然。民心期盼“热法”尽早出台,也希望“热法”更具可操作性,更多落到实处的监督、处罚的举措,让“热法”真正成为市民炎热之季的保护神,从此不再害怕酷暑。也许,深圳出台这样的“热法”,在国内众多城市中是首家。相信,闻此消息,深圳的市民会由衷高兴,其他城市的市民也会充满期待。如此体现民生民意的大得人心的好法规,应能对全国众多城市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和连锁反应。
作者:李北陵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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