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该“歌功”还是“思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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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7:10 新桂网 | |||||||||
新桂网 据《新安晚报》7月19日报道,48年前,安徽淮南市公安局20岁的女民警潘立志受到错误处理,被开除出公安局。如今,此事被该省公安厅列为督办信访案件。日前,已经68岁的潘老终于圆了48年的“归队梦”。
一个沉冤48年的错案最终“圆满”解决了,可是,我们该从“欣喜”中读出什么?当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公安机关“大接访”活动声势浩大,公安部要求基层公安机关坚持做到“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在这种形势下,能够昭雪一件沉冤48年的积案,不仅能体现这一指导思想,而且其意义和影响也都是深远的。然而,也应该看到,“大接访”活动不仅仅是要解决积案、难案和腐败案,更主要的恐怕还是从中发现造成这些不该遗留的案件的根本原因,进而改进工作,弥补漏洞,消除腐败,使执法工作正常化。因此,突击解决多少具体的个案,其实并不应该成为最终的目的和值得炫耀的成绩。因此,与其庆幸“我们终于纠正了一起沉积了48年的冤案”,不如反思“我们何以竟让一个错误存在了48年才得到纠正”。对一些已经发生了的悲剧性事件,是着力于揭示形成的根源“思过”吸取教训,还是突出补救的成绩“歌功”庆贺,我们该好好思考了。(何卫东) 作者:何卫东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