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司法局荣获司法部一等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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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7:1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魏明 记者朱晓露)“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江宁区司法局所属20个街镇司法所就是这根“针”。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这些“线”被井井有条地穿进了这根“针”里。由于基层基础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近日,江宁区司法局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这是我市司法行政机关组建以来,首次获得这项殊荣。 江宁区司法局局长李万平昨天对记者说,矛盾集中在基层,问题也暴露在基层。只有
在江宁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江宁区司法局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对街镇司法所的垂直管理。司法所的人财物统一由区司法局统筹安排。要让司法所在基层真正发挥作用,首先要在人员配备上下功夫。该局除了对原有的司法所人员进行审核外,还招聘了一批法律基础扎实、有一定社会经验的人员充实到司法所。经过一年努力,全区20个司法所普遍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较大的街镇则配备了5至6人。 这还不够。由于该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地点在区司法局,很不便于偏远地区的农民寻求法律援助。去年,江宁区司法局又向区里申请到了30个事业单位编制,在全区20个街镇都设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把招聘来的这些工作人员充实到各个基层援助站,和司法所合署办公,把法律援助工作覆盖到全区的所有街镇。此举在全国属首创,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人员到位、装备落实后,该区各司法所积极投身到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中。目前,该区已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覆盖广泛的调解网络,对多发性、易激化和跨地区矛盾纠纷采取了相应的防调措施,近年来已调处纠纷近2500起,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的社会稳定。由于工作出色,该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东山街道司法所还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司法所称号。而区司法局也连续两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作为全市首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东山街道司法所对判处缓刑、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监外执行的60多名矫正人员进行了感化教育。目前,这批矫正人员无一再犯罪。这项工作今年在全省推广后,该区各司法所到现在已接收了338名社区矫正人员。该局在摸索中形成的“区—街道—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网络,得到了社会多方肯定。前不久,司法部基层司在调研时明确指出,江宁的经验为社区矫正在全国的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