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申请注册“桌别离”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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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7:41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龚予 实习生 易知 许媛)“我用卓别林的谐音,自己创新了一个名为‘桌别离’的商标,但不知道我这样有着‘服刑人员’特殊身份的人是否还享有这种权利?”一封从重庆市监狱“飞”来的求助信让商标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犯了难,身份如此特殊的“公民”是他们十多年第一次遇到,他们不得不向国家商标局发去了请示函。 狱中飞来的求助信
“这是我们所十几年来第一次遇到身份如此特殊的申请人。”据西南商标事务所的陈晓葵副所长介绍,6月底,他收到在重庆市监狱服刑的穆先生写来的求助信,希望能为他这样“一个特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争取注册商标的权利,同时,穆希望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享受一定的优惠、减免政策。 据介绍,根据我国的《商标法》,只要是我国公民都可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但让工作人员犯难的是,根据我国现行商标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而作为服刑人员,根本无法提供身份证。 经过工作人员三天的讨论,商标事务所不得不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了请示函。 出狱创建“商标超市” 昨日下午,几经周折,记者终于在重庆市监狱见到了穆先生。“注册属于自己商标的想法已经很久了,最近,得知我国一些知名商标频频被国外的一些企业抢注,才真正想到去实施。”谈起申请注册商标的初衷,穆先生特别激动。据称,他1992年从事业单位下海办了一家贸易公司,主要经营家电、建材生意,1998年却因贷款诈骗被判无期徒刑。入狱后,他开始将研究商标作为了自己的“主攻课程”。近段时间,穆先生开始构思起他“商标超市”的想法,一方面可以为自己出狱后的谋生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希望自己的超市中有企业所需要的东西。 已构思好10余个商标 当记者问及穆先生是否已构思好注册的商标时,他笑称是机密不作回答。但他向记者透露,自己想注册的商标全是自己创新的,决不去恶意抢注。随后,他悄悄向记者透露,他已经想好将小丑笑星卓别林的谐音“桌别离”,作为自己要注册的第一批商标之一。一旦国家工商总局允许他申请,他将立即申报。 因为没有经济收入,积攒的申请费全是平时家人给的一些生活费,他希望国家工商总局受理注册申请时,能减免部分费用。 工商总局将进一步研究 据重庆市监狱民警介绍,服刑人员注册商标他们也是头一次遇到,以前只遇到过服刑人员申请专利获得成功的例子。对于这种情况,申请人只要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他们都将给予支持。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家唐青阳认为,法律上没有关于服刑人员能否申请商标注册的规定,只能寻求一个变通的方法,例如由有关部门出具身份证明,但目前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 昨日,记者致电国家工商总局,一工作人员表示,在他们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中,从未遇见过这样的案例,国家相关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该人士还表示,他们会同商标局进行进一步研究,再作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