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正文

重庆规定乱扔废旧胶片最高罚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0日07:41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高晓燕)凡在主城区产生的废胶片、废照片等今后不能再随便扔了,否则其单位或个人将可能被处以2万以上的罚款。目前,作为全国五大试点城市之一的我市正着手对主城辖区所有感光材料废物产生者进行全面整治,今后这些单位将全部持证上岗。

  大多数市民不会想到,平时随便扔掉的旧照片、底片和废日光灯管等,其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若处理不当将严重污染环境,甚至危害人体健康。为此,感光废物已被列
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今年,国家环保总局将重庆、沈阳、武汉、西安、哈尔滨列为五大感光材料废物环境管理试点城市。市环保局也明确,今年集中整治主城9区和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内所有产生感光材料废物的医疗机构、制版业、照相业(包括影楼、彩扩店等)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本月内,市环保局将完成对上述11个区内的感光材料废物摸底清查,8月底前,所有产生感光废物的单位必须完成登记申报,逐步实行持《排污许可证》上岗管理,到11月底,各单位感光废物的经营和转移都将纳入规范管理。

  同时,年底我市将有望新增两座固体废物处置场,其中一座将用于集中安全处理全市感光材料废物。此次整治之后,感光废物的规范回收将逐步由企业延伸到市民居住社区。据悉,今年4月开始实施的新《固废法》有明确规定,对私自处理感光材料废物的单位或个人,环保部门将有权处以2万~20万的罚金。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